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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 · 2026-10-28

台中人擺脫惡劣生父扶養重擔!法院裁定完全免除法律義務

展開目錄
  1. 案件經過與法院裁定結果
  2. 當年的痛苦童年與訴訟攻防
  3. 對台中市民的影響
  4. 市民常問
  5. 結語

案件經過與法院裁定結果

身為台中市民,如果從小遭遇父親的暴力相向和惡意遺棄,長大後難道還得乖乖奉養對方嗎?最近有一件大快人心的家事裁定案,是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在 114 年所做出的 114 年度家親聲字第 24 號民事裁定。案件中的當事人從小活在父親的陰影下,不僅長期遭受嚴重的家庭暴力和言語恐嚇,更被生父無情棄養。幸好在律師的強力協助下,法院最終裁定當事人對這位父親的扶養義務「完全免除」,而且連程序費用都由父親來負擔。

當年的痛苦童年與訴訟攻防

回顧這段過往,相對人也就是當事人的生父,自從孩子出生後就完全沒有盡過照顧責任,反而沉迷於酗酒和聲色場所,甚至因為自己經營事業失敗背了一身債,不僅沒給過半毛生活費,還經常跟孩子的母親要錢。雙方在 79 年離婚後,父親曾把兄弟倆帶到公司簡陋的隔間丟著不管,讓年幼的小孩自己隨便找東西吃。即使後來回到母親身邊,父親仍不知悔改,曾在 81 年揚言打死小孩,82 年拿棍子瘋狂毆打,89 年又出重手毆打孩子的左臉。面對父親在訴訟中狡辯說自己以前有拿錢出來,律師精準抓住民法第 1118 條之 1 的核心精神,透過媽媽和哥哥出庭作證,狠狠拆穿了父親的謊言,證實對方確實情節重大、未盡扶養責任。

對台中市民的影響

這起勝訴案例對於許多身處家庭困境的台中市民來說,具有相當大的啟示與保障。首先,它向大家證明了法律絕對不是懲罰被害人的工具,即使長輩老了之後名下沒有財產、生活困難,如果他們在孩子小的時候曾經施暴或棄養,法院依然會站在正義的一方,判決完全免除子女的扶養義務。再者,這也提醒了市民朋友,面對不合理的老人安置費追繳或扶養要求時,千萬不要默默忍耐,只要透過合適的法律途徑與充分證據,就能徹底卸下這道沉重的法律枷鎖,找回屬於自己的人生自由。

市民常問

1如果想要聲請免除扶養義務,當事人一定要親自出庭面對長輩嗎?

不用擔心,委任專業律師後,律師就能夠全權代為處理庭務和攻防;如果法院真的需要本人出庭,律師也會全程陪同並給予心理支持。

2要是找不到其他人來作證,還能用什麼方法來證明自己被家暴或棄養呢?

可以利用過去的家暴通報紀錄、警察局報案單、醫院驗傷證明、父母早年離婚的戶籍謄本,或是稅務資料與鄰里長的證詞來綜合舉證。

3只要法院裁定免除扶養義務,以後爸爸媽媽過世了還能繼承他們的遺產嗎?

可以的,扶養義務的免除和繼承權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,除非長輩生前依法明確剝奪繼承權,否則不影響原本的繼承順位與權利。

4像這種免除扶養義務的官司,從頭到尾大概需要花費多少時間來審理?

因為家事法院通常要經過調解、調查以及開庭訊問證人等程序,一般大約需要 4 到 8 個月的時間才能完成審理。

結語

這個勝訴案例為長年遭受家庭暴力與遺棄的被害人點燃了一盞明燈,證明法律依然保有公平正義。只要勇敢尋求專業協助並備妥相關證據,就能擺脫不合理的扶養重擔。